在這個世界上,為什么會有厭惡這種情緒呢?男人和女人為什么要結婚呢?為什么要相愛呢?然后又要分手。又要互相遺忘,互相憎恨。
孩子應該是無辜的吧?可是又偏偏受到牽連,既然生下了孩子,又要拋棄。人為什么明知會有不好的結果卻還要明知故犯,任為之呢?
我不明白……
愛上了一個不該愛的人,放棄,亦或者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