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说
“天人合一”是强调“天道”和“人道”、“自然”和“人为”的相通、相类和统一的观点。最早由战国时子思、 孟子 提出,他们认为人与天相通,人的善性天赋,尽心知性便能知天,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 庄子 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天本来合一,只是人的主观区分才破坏了统一。主张消除一切差别,天人混一。西汉 董仲舒 强调天与人以类相符,“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宋以后思想家则多发挥孟子与《中庸》的观点,从“理”“性”“命”等方面来论证天人关系的合一。明清之际 王夫之 说“惟其理本一原,故人心即天”(《张子正蒙注·太和篇》),但强调要“相天”“造命”,“以人道率天道”。天人合一各说,力图追索天与人的相通之处,以求天人协调、和谐与一致,实为中国古代哲学的特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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