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能够分享看电影心得的人。
如果为了只是找个伴,
我不愿意结婚,我自己一个人都能够去看电影。
林夕的这段关于不结婚理由的说法,
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尤其是年轻人。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人不一定非得结婚,
如果自己过得很好,很舒服,
不需要多出来一个人在同一张床上,
这很正常。
所以,我这里当然不是要阐述不结婚的人很傻,
我要说的是,
不结婚很正常,
但婚姻绝对不是为你提供“分享电影心得的人”这么美好。
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就像我前几天说过的:
很多说得煞有介事的,都是没经历过的。
比如某条微博说“婚姻吸引人的魅力,就是工作之余俩人能依偎在一起,
就算是俩人淡淡的无言也能消除这世间给人带来的磨难。”
我看了,只能蛋蛋的笑。
截图给损友们看,他们也是蛋蛋的笑。
为什么我们会蛋蛋的笑,
因为我们都在婚姻里面,
虽然每个人的婚姻生活都是不一样的,
但这不影响我们觉得这条微博对婚姻的美好功能幻想得过于可爱。
包括林夕这条关于不结婚的理由。
犯的都是同一个问题,
那就是把be 和should be搞混了。
前者是“是”,后者“应该是”,
前者是”客观事实“,后者是”想象中的符合自己意愿的所谓事实“。
以林夕为例,
先撇开他做为一个同志,是不是会和一个异性结婚,
(一点也没有鄙视同志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逻辑障碍者请自便)
就算是和一个同性构成婚姻事实,
也是不存在的。
所以林夕先生的婚姻生活是怎样的,
没有铁板钉钉的经历来做证据,
也就是说,自己的婚姻该是怎样的,只能靠幻想。
林夕先生通过观察很多人结婚只是为了找个跟自己一起看电影的人,
认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对自己来说,根本没有必要结婚,
林夕先生对婚姻生活的幻想是,
必须得有”能够分享看电影心得的人“,
这里的”能够分享看电影心得的人“当然只是一个指代,
用来代表在心灵上可以沟通的人。
对此,我深表赞同,
在【一起生活的第一要素】一文中,我就阐述过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