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外交部记者会上,记者提问:根据《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规定,一方如受到进攻,另一方应给予军事援助。中方是否仍遵守上述条款?双方是否会在2021年续约?
外交部回应称:中朝是近邻,两国有着友好交往的传统。你提到的《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的宗旨,是促进中朝各领域的友好合作,维护地区和平与安全。当前半岛局势复杂敏感、高度紧张,我们敦促有关各方保持冷静克制,不要采取相互刺激、导致半岛局势进一步升级的举动。
中朝互助”:一方开战,另一方全力相助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于1961年7月11日北京,双方代表分别为周恩来与金日成。条约经两次自动延长,现今的有效期至2021年。
该条约主要保证了缔约一方在战争状态时候,对缔约另一方进行全力军事及其他援助。该条约在1961年8月3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批准,并于1961年8月23日经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批准后,双方于1961年9月10日在朝鲜首都平壤互换批准书。根据《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第七条的规定,本条约自1961年9月10日起生效。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有效期二十年,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须在期满前半年内向对方提出,否则《条约》自动延长二十年。在1981年、2001年《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两次自动续期,现在有效期至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