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莫言的历史叙事“野史化”。
“讲史说书”是中国文学的一个传统,攀附“史传”,甘作“正史之补”,历来被看作是一种很高的写作追求。一代代国人也都很习惯于文学的“叙史”功能,他们从这些叙史的作品中获得了公共的历史知识与想象。到了现代,文学未曾抛弃这种重视“叙史”的传统,不少现代作家都曾迷恋于用文学来记载历史,“感时忧国”成了现代文学的一个基调。现代文学的发生与发展始终和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相互缠绕,在相当程度上,文学中的“历史叙事”又总是为社会主流价值及其历史观念所制约,或者直接充当这些观念的形象图说。近百年来的普通读者已经很习惯接受这种带意识形态教化功能的叙事。如《倪焕之》、《田野的风》、《韦护》、《蚀》、《子夜》、《死水微澜》、《京华烟云》、《财主的儿女们》、《李家庄的变迁》、《四世同堂》、《吕梁英雄传》、《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暴风骤雨》,等等,都力图从不同角度去呈现历史的过程,充当“正史”之补,许多小说家有“史诗”的情结。如《子夜》被称作“史诗”,就是很高的褒扬。茅盾的《蚀》和《子夜》等系列小说力图全面描写30年代中国社会的样貌与性质,在复杂的阶级矛盾、冲突以及时代变革的叙述中贯穿了明快的社会剖析,这种写法甚至带动形成了一个流派。往“正史”的写法靠拢,在很长时间里被看作是“正统”,这种重在呈现“大历史”的传统可谓源远流长。作家的文学叙述和读者(包括批评家)的接受,一直都比较倾向于“正史”的叙事法则。在五六十年代许多“红色经典”中,比如《山乡巨变》、《红旗谱》、《青春之歌》、《创业史》,等等,都常常是以“正史”姿态出现的叙事模式,所追求呈现的都是“大历史”,是波澜壮阔的潮流。这种叙史模式之下,所有人物事件都被赋予某种历史的含义,格外注重时间性与进化性,若把其叙事的情节简化,就大致可以看到一种线性的勾勒;还有就是总喜欢以二元对立的方式去划分新与旧、进步与保守、主流与支流,价值立场非常鲜明。新时期以来,随着意识形态的世俗化,不少作家开始“告别革命”,尝试走出“正史”式的文学叙事模式。如《白鹿原》写一个乡村的百年演变,不再是波澜壮阔的“革命史”,而是一系列的“翻烧饼”和“折腾”,是没完没了的历史劫难。这部小说在试图翻转以往的历史“目的论”,结果却滑向了古老的“河西河东说”,尽管如此,这部宣扬“循环论”的作品还是获得很高的评价,因为人们还是看重它的所谓 “史诗”的努力,习惯于欣赏以文学中的“大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