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一居民因收快递而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时还有多人出现中毒症状。据了解,此事缘于氟乙酸甲酯作为快件投递发生泄漏,污染了其他快件;事件可谓层层违规,发件企业不告知发件物品,收寄公司不严格验视,快递公司明知物品有问题还投递,种种不规范最终导致“收个快递也夺命”。
梳理这起波及面甚广的危害到公共安全的事件,起源固然在于托运人瞒报寄递有毒化工品,随着相关责任人被警方控制,或将依法追究刑责。但是,快递业存在种种违规问题也暴露无遗,尤其是涉事圆通速递,已是第三次承寄托运工厂的氟乙酸甲酯,性质尤为严重。命案曝出,对快递业全网的检查整改恐将随之而来,舆论关于加强监管的呼声亦此起彼伏。问题在于,加强监管的共识如何才能细密落地?
此次事件的一个重要环节,无疑是快递业的验视制度沦为一纸空文以及由此暴露出的监管乏力。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完善,《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安全防范细则》等,均详细规定了禁寄品的种类和严格的验视制度,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更是三令五申,承接寄递物品必须开箱验视。但仍有业内专家直言“快递行业出事是迟早的事情”,一语成谶。由此可见,在加强监管的社会共识与快递业之间,横亘着一道隐形的“隔离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