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6月底,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506.07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超过三成。
北京市审计局24日公布北京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北京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506.07亿元人民币,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52.05亿元人民币,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96.02亿元人民币。
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融资平台公司是主要举借主体;银行贷款、垫资施工和延期付款、证券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是债务的主要来源。
从债务资金投向看,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032.82亿元人民币中,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教科文卫、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5774.90亿元人民币,占9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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