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福利的观念来自欧洲,1822年,英国人理查德·马丁提出“反对虐待以及不恰当地对待牛”的法案,并在国会获得通过,这是第一部反虐待动物的法案。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如丹麦1991年颁布了《动物福利法》,葡萄牙1995年颁布了《保护动物法》,德国1998年修订了《动物福利法》,瑞典2002年修订了《动物福利法》。
很多欧盟国家还颁布了专门针对狗的保护法律或者法令,如英国1906年颁布了《狗法》,1930年颁布了《控制狗的法令》,1983年修订了1951年颁布的《宠物动物法》;瑞典1987年修订了《猫狗监管法》(1943年颁布),1999年颁布了《狗的饲养、销售和喂食法》,2000年颁布了《狗标记和登记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