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文化遗产的保护,叫做保育:在官方的各个资源上的保护下。让其孕育自己的生命。
在台湾。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叫做活化。就是让古老的文化遗产活起来。
而在中国大陆。我们对文化遗产唯一的,措施就是开发。开发这个词听起来特别粗鲁野蛮。而且开发这个行为不仅损害了文化遗产,还最初的保护目的已经变了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