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决策失误的沉痛教训
20世纪70年代由两个年轻人创业而成名的苹果计算机公司,到80年代,在美国和整个世界的电脑市场上都有了它的一席之地。1984年该公司又开发出一项具有多项优势的新成果—MaC型微型电脑,该机的功能多、价廉、体小方便,具有对水、热等多方面的优异抗性,使其在美国电脑了市场上变得供不应求,即使是十分保守的估计,当年的需求量至少也在数百万台之上,然而,遗憾的是苹果公司本身的生产能力很有限,即使拿出十二万分努力,它也只能提供不到这个数字1/6的水平。这个形势使其他电脑制造商闻风赶来,要求苹果公司给予该型电脑的制作许可权。
一个企业如果获得此项授权,那么,它每生产销售一台该型电脑,则不但自己受益,还要支付苹果公司一笔可观的许可权费用。显然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情,苹果公司当然也清楚这一点。但两个原因使苹果公司对授予其他公司生产制作权的决策迟迟得不到实施。其一是苹果公司对该型电脑的垄断生产销售地位,这种地位令公司财源茂盛、生意兴隆,而授予其他公司制作权实际上就等于部分地放弃这种垄断地位。苹果公司对具有垄断地位的这种美妙感受恋恋不舍。其二是其他电脑制造商为获得制作权的竞争非常激烈。苹果公司在评价、比较不同厂商提供的竞争味十足的各种合同文件方面,劳心费力,左右为难,难于做出选择,时间就这样地流逝过去。数月后,一家小公司开发一种电脑接口系统“Windows”,该系统接在微电脑上会使电脑性能发生优异的变化,显然,凡是已购买了微电脑的消费者都会去装备这种系统,更何况费用并不高。但是问题出现了,社会上微电脑的类型颇多,“Windows”系统目前还不能在技术上做到对任何一种电脑都适用的程度。此时,它只能选择一种微电脑做为定型生产的依据。当然,它选择的必然是被人们使用得最多的那种电脑。这样,选择自然地落在IBM公司生产的PC电脑上。
尽管这种电脑从性能上不如苹果公司的MaC电脑,但是有一点是MaC不能比拟的,那就是较早面世的PC电脑在社会上的保有量已达上千万台,而MaC电脑才生产出不足百万台。有了“Windows”系统配套,PC电脑不但在功能上足以与苹果的MaC电脑相匹配。最可怕的是那些原来想购买MaC电脑的顾客,由于MaC供给不足,终于失去了等待的耐心,转达而成为IBM的PC电脑的俘虏。但为时已晚,因为此时MaC电脑本身的盈利也要消失了。假如苹果公司能及早落实决策,把制作授予权给予多家电脑厂商从而用迅速扩大的生产能力占领市场,增大MaC电脑的社会保有量,那么“Windows”系统还能选择IBM的PC电脑吗?最后,决策实施时机的迟疑终于让苹果公司付出了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