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飞穿着防寒服窝在我家沙发,“暖气一定是全人类最伟大的发明。”
我抽掉他一支万宝路,“快滚去你的第二故乡,越远越好。”
齐飞的第二故乡在西安,2006年,这逼跑去西安读了四年大学,就彻底背叛了他的出生地。
当然不仅仅是因为暖气,说到底,还是齐飞喜欢的姑娘在西安。
我见过那个姑娘,的确是齐飞的类型,细长条儿,瓜子脸,水灵的没有心事似的,我们叫她小冬至。
齐飞和小冬至在他俩大一的冬至认识,那年的齐飞很忧伤。
齐飞是这样形容的,那年冬至他晃荡在北方校园街头,全他妈是十块钱一碗的饺子,大家哈着白气儿吃的真高兴。唯独他的乡愁腾云驾雾,告诉他成都的冬至要喝白白的羊肉汤。
失魂落魄的他在游荡,迎面就遇上了那个穿白色羽绒服的姑娘。
齐飞一股脑儿涌上一种亲切感,觉得这姑娘太他妈像羊肉汤了,怀着悲切之情就冲上去要了电话号码。
小冬至猝不及防,只回应了短短一声,“啊?”
齐飞也说不出长篇大论,热泪盈眶的握住小冬至的手,“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小姑娘吓得不轻,把电话报给齐飞就溜了。
齐飞站在原地长吁短叹了好一会儿,然后跑去吃了碗饺子。
事后小冬至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她说当时就俩想法:1.遇上一神经病2.还是一帅逼。
就这样,小冬至没抵过帅哥的诱惑,齐飞没抵过美食的暗示,俩人勾搭上了。
有个成语写的很好——秀色可餐,人间最具吸引力的,不是秀色,便是可餐。
2007年初,齐飞和小冬至打入热恋阶段。
情深似海的他巴不得学校晚点放假,而坐标南方二流大学的我早已穿好羽绒服游荡在放了假的大街小巷。
赋闲的日子很是无聊,于是我提议要远赴西安审查他的恋爱业务。
齐飞求之不得,在电话那头对我歌功颂德,说我是铁血汉子真朋友。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阿克,阿克是为数不多盯着我和齐飞一路走来的朋友,必要时也算半个大哥。
他立马表态要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顺道还把机票钱给掏了,我觉得他妈的真划算。
到了西安,没看大雁塔,没看兵马俑,直接就冲去见齐飞和小冬至。
以为齐飞要大摆流水席宴请我们,没想到就在学校里找个了吃羊肉泡馍的小店。
我表示初次见面略拘谨,生怕给齐飞招来不好的印象。
我说,哈罗姑娘,我是齐飞的死党。
阿克说,哈罗姑娘,我是齐飞的大哥。
小冬至说,干,这么客气,喝酒先。
我震了一震,随后感到身旁的阿克也震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