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原料来源方式较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加大。由于建筑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的不同。有的工程项目材料,设备全由施工企业自行采购,能取得进项税额发票多些;
有的工程项目主要材料由建设单位采购,调拨给施工企业使用,施工企业只采购一些辅助材料,这样施工企业取得进项税额发票就少些,实际税负明显增加。另外,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比较分散,所面对的材料供应商及材料种类多,零星材料基本由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供应,无法取得专用发票。由于发票管理难度大,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简易办法6%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建筑材料所用的沙·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沙土石料或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自来水;混凝土
上述所列货物都是建筑工程的主要原料,占工程造价比例大,取得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6%,建筑业按11%征收,增加了5%的纳税成本,加大实际税负,挤占利润空间。
建筑劳务费税负增加
为施工企业提供专业的建筑劳务按11%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却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与原来3%营业税相比增加了8%的税负。
动产租赁业增加建筑业税负
动产租赁业按17%征收增值税,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均属于动产租赁业,与动产相关的增值进项税额较少,使企业承担较高的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