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每次我只想一夜情的时候,天亮都没分成手,还和这个男的开始谈恋爱。然后遵循每一个俗套的爱情周期那样,生长,发展,死亡。 所以第四次一夜情,我一定要像一个放荡无情的婊子那样,睡到天亮,一脚踹开身边的男人,蓬头垢面手忙脚乱拿着散落在地上的衣服,怀着羞惭的心情夺门而出。 可是有个吊诡的地方,既然想和一个男人发生一夜情,就说明我对他是喜欢的,还喜欢到了有欲望的地步。
但又要做到把喜欢掐断在爱之前,是个残忍的技术活。
最佳的情况是那种喜欢支撑不了太久,到了天亮,刚好用完,跟避孕套一起,可以丢掉了。
我没碰上过最佳情况,都要怪我的职业把我训练成了一个眼光毒辣的人(也总被人误会为心狠手辣),我总能在最短时间内把一个男人了解个大概。
能喜欢上就说明他的审美智识趣味品性已经得到肯定,
他过去能有多坏,未来能有多糟也在我掌握中了。
没有意外也没有惊喜。
所以我真想不通那种一夜情后醒来发现自己钱被偷了器官被偷了的,是不是应该买一套《福尔摩斯》先学习一下如何识人?
我老大说,下次就不要等到喜欢才上床了,看他身材不错就上。这样比较容易后悔。
我当然不是求后悔,我只是需要惊喜!
02
星期天晚上,李大力叫我去给他过生日。
除了工作上的关系,我跟他并无深交,也实在无处可深,我收了他不少钱,也尽力了,最后的结果却不怎么样。
按照我的职业属性来说,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以后老死不相往来就是了。
可我心里有愧,人家愿意叫我,我就应该去。
我老大说,愧疚是咱这一行首先要扔掉的枷锁,其次就是脸皮。
有时候,不拒绝是脸皮厚,不好意思拒绝又是脸皮薄。
真是很难把握呢。 等我出门,就开始后悔了。
今天实在太冷,风都打在脸上,跟耳光一样。甚至半路我还停下车去商场买了个大围巾,把自己裹得像一个高位截瘫患者,然后又怀着某种报复心理,为李大力了挑一个纯冰碴子蛋糕。 吸溜着鼻涕,终于到了。
日料店里一个长长的桌子,坐了七八个男女,没有一个认识的。
大力一看到我就热情地招手,试探穿越人海一点点靠近我。 “你这围巾裹得跟穆斯林一样,危险啊呵呵呵。” 他一见面就这么亲昵,还试图给我摘围巾。
我僵硬地闪躲开。 “生日快乐啊!真看不出来你有40岁了呢。” “呃,今天我过的是37岁。” “啊对啊对啊,跟你开玩笑呢。” 他起码看上去有45岁。
他是那种20多岁就有中年气息的男人,夏天穿短袖格子衬衫,冬天穿带拉锁的毛衣,你能想象到的无趣他都具备,尤其是他并不觉得自己无趣。
大力领着我回座位,让我坐他旁边。
我在想他如此殷勤是想泡我还是想让我退钱呢?
不论哪一种都让我头皮发麻。
落座后,我才把围巾掀开,噼里啪啦巨大的静电,估计得有上千伏,我的脸都抽麻了。
可想而知,我的头发张牙舞爪地飞起来。 我右手边坐着的男人看着我说,你是在对我放电吗? “啊对不起,我电到你了……”